王洋在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现场
3月1日上午,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听取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王洋所作的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王洋作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5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检察机关28个集体、39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25件案例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其中5件获评国家级典型案例。
报告指出,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政治统领,持续夯实政治建设根基。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定期重温研讨,事事对标对表,时时紧跟紧随。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干警政治自觉。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修订党组工作规则,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报告重大事项40余次,10项工作获市领导及省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出台22条工作措施。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20余次。办结代表建议10件、委员提案3件。运用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办理案件4件。紧贴中心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起诉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56人。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整治,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49人。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助力打好“八场硬仗”,制定30条措施护航幸福安康建设。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60人。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活动,清理涉企“挂案”3件。依法保护企业财产权,起诉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等犯罪28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起诉侵犯企业商标权犯罪6人。制定服务文化强市检察措施,开展红色“寻保传”和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办理案件54件。坚守为民初心,不断厚植群众民生福祉。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做实检察为民实事。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了涉案人数37人、金额7000余万元的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办理案件139件。聚焦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等特定群体,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7件。深入开展“整治恶意欠薪”和“行政检察助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80余万元。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以法律监督为支点,撬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36件,监督撤案60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59件。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6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613件。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42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28件、行刑反向衔接564件。全年受理审查逮捕933人、审查起诉2306人。办理民事公益诉讼20件、行政公益诉讼61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90件,对整改不到位的移送起诉3件。深化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支持律师现场、线上、异地阅卷780人次。创新构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双审双查双评”工作机制,全市检察机关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18件,20件获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锻造过硬队伍,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水平。强化检察业务建设。构建“五四三二一”大管理工作格局,制定刑事检察“一体化两融合”、民事检察“一体履职”等10项制度机制,抓实业务、案件、质量管理,全年办理各类案件7908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4个基层院获评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汉滨区检察院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市检察院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岚皋县检察院张树峰同志获评全国先进工作者、三秦楷模。深化作风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建立转作风、强能力、提效能长效制度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深化“三有” 争创活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报告表示,202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市委五届十次全会部署,依法全面担当履职,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优作风,为全市起步“十五五”、聚力建设幸福安康提供更优法治保障。
来源:市院政治部宣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