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激活内需增长动能。
作为稳增长的核心抓手,政府提出坚持内需主导,统筹促消费与扩投资,设立1000亿元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方式支持内需扩大。同时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安排25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破解消费增长瓶颈,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畅通国内大循环。
第二,培育壮大新动能,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
围绕新质生产力培育,深化“人工智能+”行动,布局超大规模智算集群等新基建,推广新一代智能终端与智能体应用。重点发展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新兴支柱产业,培育未来能源、量子科技、脑机接口等未来产业,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比稳步提升,以科技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第三,强化科技自立自强,完善创新生态体系。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科技创新全链条金融服务,破解硬科技企业融资痛点。推进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确保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为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
第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持续推进国资国企、财税金融、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引导企业从低价竞争转向质量效益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机制,通过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释放经济内生动力。
第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维护产业链安全。
坚持稳外贸、扩外资,进一步扩大增值电信、生物技术等领域开放试点,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优化外贸结构,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应对外部经贸冲击,统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与开放合作,推动我国对外开放向更高水平、更广领域迈进。
第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坚守稳粮保供底线,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1.4万亿斤左右,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深化农村改革,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第七,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因地制宜放宽农业转移人口中考报名条件,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推动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第八,持续保障改善民生,增进群众福祉。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确保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参保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加强初婚初育家庭住房保障,完善学前教育政策,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第九,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建设美丽中国。
落实“双碳”目标,确保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8%左右,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培育氢能等绿色新增长点。持续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发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破解“先污染后治理”老路,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理念。
第十,强化风险防范与安全发展。
统筹发展与安全,守牢粮食、能源、金融、公共安全等底线,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等领域风险,规范信贷市场经营行为,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