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3月13日,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第十九章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中用了三条:第一节 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战略性重组,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推动国有经济进一步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调整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增量资本配置,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集中,向提供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和公益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对充分竞争领域的国有经济,强化资本收益目标和财务硬约束,增强流动性,完善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机制。建立布局结构调整长效机制,动态发布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 第二节 推动国有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促进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加快建立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使董事会成为企业经营决策主体。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度转换经营机制,对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实行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灵活开展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 第三节 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大力推进国资监管理念、重点、方式等多方位转变。优化管资本方式,全面实行清单管理,深入开展分类授权放权,注重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履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科学合理界定政府及国资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所持股企业的权利边界。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新八项要求 |
十四五与十五五规划中国企改革的区别、重点及趋势2021年“十四五”规划与2026年“十五五”规划草案中国企改革的描述,核心差异、重点侧重及发展趋势具体如下: 一、两者在字数与结构上的差异及背后的改革阶段定位 1. “十四五”规划的表述特点:将国企改革置于第十九章“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中,分三节系统阐述,篇幅较长、内容详尽、条款具体,属于典型的任务部署型、操作型表述。这一表述对应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攻坚期,核心逻辑是为国企改革搭框架、建制度、补短板,破解长期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 2. “十五五”规划草案的表述特点:将相关内容整合为第十八章“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中的一条,篇幅高度凝练、重点突出,属于战略引领型、提质型表述。这一表述对应改革深化提升的巩固期,核心逻辑是推动国企强功能、提能力、优效能,实现改革从“夯基垒台”向“提质跃升”的转型。 二、两者强调的核心重点 1. “十四五”规划强调的重点:集中在基础制度建设与存量结构调整,具体包括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落实董事会职权,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和市场化薪酬激励;同时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清理低效无效资产,推动国资监管从“管企业”向“管资本为主”转型。其核心目标是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破解改革中的突出短板和历史遗留问题。 2. “十五五”规划草案强调的重点:转向核心功能与核心竞争力的双提升,更加聚焦战略导向与价值创造,具体包括制定实施刚性的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目录,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领域集中,加强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深化分类改革,明晰企业功能定位,建立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和分类考核治理机制;突出原始创新的制度保障,强化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市场化经营体制,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健全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增加值核算制度;同时明确支持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开展股权合作、战略协同和资源整合,彰显了更开放的协同发展理念。 三、两者的核心区别 两者的核心区别本质是改革阶段、目标导向和实施逻辑的全面升级,具体体现为: 1. 改革阶段不同:“十四五”处于国企改革的夯基立柱、破题攻坚期,重点解决“有没有、建没建”的制度缺失问题;“十五五”则进入提质增效、功能跃升期,重点解决“强不强、优不优”的能力提升问题。 2. 实施逻辑不同:“十四五”以单点突破、分领域推进的方式完善基础机制;“十五五”以系统协同、闭环管理的方式强化战略功能。 3. 布局优化不同:“十四五”布局优化以指导性指引为主;“十五五”布局优化升级为刚性的指引目录。 4. 创新定位不同:“十四五”创新定位侧重参与技术攻关;“十五五”创新定位跃升为原始创新的制度安排。 5. 监管重点不同:“十四五”监管重点在于授权放权和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十五五”监管与考核更加注重价值创造和增加值核算。 6. 所有制协同不同:“十四五”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主要路径;“十五五”拓展为国企与民企全方位的市场化合作。 四、国企改革的发展趋势 从“十四五”到“十五五”,国企改革呈现出清晰的发展趋势,具体为: 1. 改革重心从“建制度”转向“强功能”:不再局限于体制机制的完善,更加强调国有企业在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引领产业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中的核心支撑作用。 2. 发展逻辑从“扩规模”转向“提价值”:摆脱了规模速度型发展模式,以核心竞争力、价值创造能力和增加值核算为核心导向,推动国企实现高质量发展。 3. 改革方式从“单点突破”转向“系统提升”:打破分领域、分环节的改革格局,形成“布局目录化、功能精准化、考核战略化、创新源头化、监管价值化、协同市场化”的完整体系,实现国企改革从阶段性攻坚向长效化、高质量发展的平稳过渡,彰显了国有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使命与责任担当。 |

2.在治理与考核层面,改革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将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推动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实现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避免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同时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将企业划分为公益类、功能类、竞争类三大类别,针对不同类别企业制定差异化的发展目标和治理模式,建立刚性的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和分类考核治理机制。其中,公益类企业重点考核公共服务质量、民生保障能力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功能类企业重点考核服务国家战略、保障产业链安全的成效,竞争类企业重点考核核心竞争力、价值创造能力和市场占有率,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职务任免、员工激励等直接挂钩,强化考核的刚性约束,推动企业治理从“合规化”向“战略化”“精细化”转型。
3.在创新与发展层面,改革明确确立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将科技创新摆在企业发展的核心位置,聚焦原始创新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破解“卡脖子”技术瓶颈,为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核心支撑。一方面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研发投入增长机制,确保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占比持续提升,重点投向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发和核心零部件攻关,鼓励企业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另一方面深化产学研深度融合,搭建企业主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的创新联合体,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机制,依托央企高质量应用场景,推动新技术、新成果从实验室走向规模化应用,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同时强化关键核心人才队伍建设,打破常规人才引进与培养模式,通过项目合作、股权激励、薪酬倾斜等方式,引进和培育一批高端科技人才、技能型人才和创新型团队,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4.在市场化经营体制改革层面,持续深化市场化选人用人、薪酬激励机制改革,破除行政化管理思维,推动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全面扩大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覆盖面,明确经理层任期目标、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实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市场化用人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经理层人员及时调整,激发经理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行全员市场化竞聘,打破身份壁垒、层级限制,畅通员工职业发展通道,让有能力、有担当的员工获得更多发展机会;同时健全与价值创造相匹配的薪酬体系,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探索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股权激励、岗位分红等多元化激励方式,将员工薪酬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紧密挂钩,充分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员工积极性。此外,健全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增加值核算制度,将价值创造能力、全员劳动生产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作为核心评价指标,推动企业发展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十五五国资国企改革还重点强化国资监管效能与所有制协同发展,构建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高效化的国资监管体系,统筹“放得活”与“管得好”的关系,推动国资监管向“管资本为主”深度转型。打造专责专业的国资监管机构,明确监管职责边界,优化监管流程,增强各管理部门之间的战略协同,避免监管缺位、越位、错位问题;大力推行穿透式监管,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国有资本运营全流程、各环节的监管,重点防范国有资产流失、违规投资、关联交易等风险,确保国有资本安全。同时优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管理架构,提升资本运作能力,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增量投向,推动国有资本在流动中实现保值增值,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6.在所有制协同发展方面,打破所有制壁垒,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开展股权合作、战略协同和资源整合,构建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推动国企民企在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等环节深度合作,发挥国有企业在产业链龙头带动作用和民营企业在机制灵活、创新活力强的优势,共同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保障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坚持市场化运作,尊重企业意愿,避免“拉郎配”,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提升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效能,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制度优势,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十五五国资国企改革的八个重点方向相互衔接、系统协同,涵盖布局优化、治理升级、创新驱动、市场赋能、监管提质、协同发展等多个维度,形成了完整的改革体系。与“十四五”时期改革的“单点突破、分领域推进”不同,十五五改革更注重系统集成、整体推进,着力解决“强不强、优不优”的能力提升问题,推动国企改革从“建制度”向“强功能”、从“扩规模”向“提价值”、从“破难题”向“创优势”转型。通过这八个重点方向的协同发力,将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推动国有企业在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引领产业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中发挥核心支撑作用,彰显国有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使命与责任担当,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