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升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开展学习434场,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不折不扣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50余次。抓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严守反分裂斗争纪律,规范舆情处置“三同步”机制。常态化开展党史、党纪学习教育。主动接受全方位监督,五年向人大专题汇报工作40次,办结代表、检察建议7件,组织人大代表及干部职工旁听庭审400余人次,监督办结满意率100%;高标准完成多轮巡察、审务督察整改,推动司法运行常态长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