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
在大武口区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代院长王强作
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是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不断发展进步的五年,是历经风雨,砥砺前行,奋力浇灌出丰硕成果的五年。五年来,区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有力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全力服务保障大武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中心工作,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切实强化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和工作程序,重大安排、重要事项及时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扫黑除恶、意识形态、司法改革等工作32次,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有效开展。
服务保障发展大局。按照区委统一部署,严格落实依法防控要求,组织96名干警参加疫情联防联控,向社区(村)捐赠4万余元防疫物品、防寒物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应有贡献。审结宁夏首例疫情防控妨害公务案,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金融借款、房屋租赁、劳动争议、买卖合同、运输合同等案件745件,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面助力脱贫攻坚,落实落细扶贫举措,帮助申请扶贫贴息贷款5万元,为帮扶对象申请助学补助金4500元,8户结对帮扶对象如期实现脱贫摘帽。
扎实开展教育整顿。按照党中央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突出“四项任务”,抓好“三个环节”,确保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将学习教育、查纠整改贯穿始终,通过干警自查报告、家属集体恳谈、广泛谈心谈话等形式进行自查自纠,15名干警主动说明问题20件,办结线索90个。对标对表“6+4+N”顽瘴痼疾整治体系,对中央督导组、自治区驻点指导组反馈问题全面整改,集中整改突出问题23个,建章立制17项,推动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工作实际成效,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使命,狠抓执法办案,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年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8568件,审(执)结37715件,与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43.58%和45.11%,结案率为97.79%。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248件,法官年最高结案387件,审判执行工作仍然处于高位运行。
全力维护全区平安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案件5件42人。高质量审结张凯等17人涉黑案,涉案财产执行到位金额942.06万元。精准“打财断血”,依法判处罚金1753.9万元、没收4名被告人全部财产、追缴没收违法所得8921.52万元、责令退赔1583.79万元,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主动融入依法治区大格局,针对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发出司法建议13份,推动扫黑除恶与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受理刑事案件1596件,审结1511件,审结率为94.67%。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6案8人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对犯罪行为较轻的537案667人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9件169人,对51名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较好的未成年被告人判处缓刑,挽救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
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受理民商事案件23579件,审结22087件,结案率为93.67%,调解撤诉率达到55.84%。引导和规范金融交易,审结金融类纠纷案件1156件,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倡导社会公平诚信,审结合同类纠纷案件8520件,依法维护交易秩序;注重民生权益保障,审结涉教育、医疗、消费、住房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案件4720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以案释法、法律八进等形式,对街道办事处干部、村(社区)书记、综治专干150余人进行培训,实现全区基层工作人员普法全覆盖。制定《关于“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涉企业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审结涉企业纠纷案件10530件。通过开展座谈会、深入调研等方式走访企业20余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为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公平公正法治营商环境。
助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2019年1月1日起对全市行政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受理各类行政案件510件,审结448件,结案率为87.84%,其中审结行政非诉审查案件119件。探索“圆桌”审判方式和行政非诉执行听证机制,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71件,出庭应诉率达到73.39%,帮助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审结宁夏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强力综合施策攻坚执行。受理执行案件14223件,执结13490件,执结率为94.84%,执行到位金额14.82亿元。全面推进执行体制、机制和模式改革,2018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核心指标全部达标。开展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完善“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稳妥开展消化旧存案件专项行动,清积率达到90%,在全区法院位于前列。创新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涉党政机关案件24件,执行到位金额1041.34万元,执结涉金融案件522件,执行到位金额9016.54万元,执结全市首宗水资源费强制征收案,涉案金额410余万元。用好用足财产报告、集约调查、悬赏举报、司法拍卖等执行手段,加大涉案财产的处置力度,拍卖成交金额达1.46亿元,溢价率为4208.93 %,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以司法为民为中心,创新服务举措,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切实履行好新时代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及时关注、回应、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全方位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探索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把司法工作融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建立云调解平台,对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等解纷力量,诉前调解各类案件6898件,调解率达33.62%。在社区(村居)设立“诉调对接便民工作室”,在市住建局、大武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在星海镇建立“巡回法庭暨审务工作站”,化解矛盾纠纷256件,构建符合全区实际特色的便民诉讼网络体系。在东湖社区建立巡回法庭,利用流动法庭车深入案发地开展巡回审理42次。隆湖法庭辖区59名村居干部纳入“编外法官”队伍参与案件调解,提升全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大力度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完善“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功能,诉讼服务、执行事务、调解速裁等功能区更趋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考评长期位居全区法院前列。健全“收转发中心”应用,整合集约送达、网上阅卷、材料收转等审判辅助工作,网上立案458件、跨域立案136件,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诉讼费扫码缴纳方式,提供电话咨询服务3600余次,当事人通过扫码缴费466.62万元。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推出“口头诉状”等便民服务,对27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1.07万元,为57名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救助145.89万元,妥善解决了民生领域突出矛盾问题。
多角度深化智慧法院建设。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建成1个“智慧法庭”、13个“数字法庭”,推广文书智能纠错、审判质效评估、案件评查管理等系统应用,智慧法院建设迈入“云时代”。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网上公布裁判文书21213份,公开信息8699条,开展庭审直播5446次,点击量达到141.41万人(次),2名法官被中国法院网评为“优秀直播法官”。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950条,着力构建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坚持以创新发展为方向,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审判能力现代化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对改革成效和配套措施进行系统梳理,以司法改革纵深发展推动综合管理效能提升。
深化综合配套改革。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将内设机构精简为10个。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上岗、突出办案实绩、向审判一线倾斜的原则开展员额法官遴选,完成4批38名员额法官遴选工作,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9名,组成“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新型办案团队,推进社会化司法辅助服务,提高审判团队集约化战斗力。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五年来院、庭长办理案件12025件,占全院结案的31.88%。开发审判绩效综合考评软件,以信息化和大数据考核发挥好审判质效指标的“体检表”“指挥棒”作用。坚持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制度,选任人民陪审员153名,参审案件1994件,陪审率达97.6%,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广度深度不断加强。
推动刑事诉讼改革。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完善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操作规范,37%的刑事案件运用快速办理机制审结,平均审理天数3.5天,提升了审判质效。严格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召开庭前会议20次,通知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作证21人(次),实现庭审实质化。建立健全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召开会议33次,统一办案思想、明确办案标准、规范办案程序。全面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被告人指定援助律师764人(次),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
创新发展诉源治理。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将“人民调解工作室”打造成为民服务司法品牌,推动做好“大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900余起,从源头上控制诉讼增量。探索案件流转、开庭审理、文书审签、协作配合新机制,规范案件繁简分流标准和操作流程,强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速裁团队审结案件2096件,年审结案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33%,促使全院民商事案件结案周期平均缩短7天,缓解了案多人少压力。
拓展家事审判机制。完善以家事审判为主导、多元化纠纷解决、专业心理辅导、预防制止惩治家暴“四位一体”的家事审判法庭,营造温馨审判环境,打造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稳妥审结婚姻、赡养等家事案件2334件。将家事审判前置,在团结社区设立家事法庭,编印《法官说法》《家事月刊》《家庭暴力防暴锦囊》等普法宣传材料1万余册。建立“吴惠珍家风工作室”,以真实案例为素材创作情景剧,在社区、乡村公演12场,促进家庭和睦,引领良好家风。民一庭被评为“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自治区巾帼文明岗”,2篇案例被评为“宁夏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好案例”。
坚持以自身建设为重点,聚焦“全面从严”,坚决扛起从严治院的主体责任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倾力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综合提升司法能力。依托“五心学院”基层治理教育实践基地,发挥全国先进工作者陈美荣的“传帮带”作用,深入开展“五心”教育,举行陈美荣先进事迹报告会3场次,研讨“五心和十二调解法”,经验做法得到中央督导组的肯定。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办演讲比赛、青年读书班、知识测试等15场次,组织干警参加追寻红色足迹等活动24次,参加岗位大练兵、业务大培训 52期550人(次),激发干警干事创业内在动力。组织开展法官论坛、庭审观摩、司法技能评比35次,全面提升干警的履职能力与业务水平。区法院先后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区优秀法院”“全区法律八进示范点”,被授予“集体二等功”一次,58名干警受到大武口区级以上表彰奖励。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警示教育、“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积极配合区委巡察,不折不扣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集中整改3项14个具体问题。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全力降低司法运行中的廉政风险,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专项审务督察15次,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对干警开展经常性“体检”,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约谈提醒21人(次),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坚持将法院工作置于各项监督之下。认真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抓好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主动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坚持向区政协通报法院工作,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调研视察、参加座谈会和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和办理检察建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法院开放日”、旁听庭审20次400余人(次),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今后五年,区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更高站位、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深化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司法效能和司法公信,认真落实区第十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将大武口法院打造成为争端解决的“优选地”、公平正义的“标志地”、司法权威的“制高地”,为做好“四篇文章”,推进“四区建设”,打造“四宜之城”,为建设宜业宜居宜游宜学美丽大武口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旗帜鲜明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积极推进市域治理创新,主动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审判能力现代化。
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