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三江法院五年工作报告,请您审阅!
- 2026-10-08 20:48:22

2026年9月21日,在三江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孙翔向大会作法院五年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
三江法院交出了怎样的答卷?
未来五年
又将如何书写法治新篇章?
一文带您读懂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五年工作报告
五年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722件,结案18456件,比上一个五年分别上升70.29%和69.29%,审判质效跃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全院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97项。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上级法院和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点案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舆论阵地建设管理。

审结刑事案件1861件,判处罪犯2379人。审结故意伤害、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451件709人,较上一个五年下降25.33%。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112件154人,对最高法指定管辖的涉缅北电诈“717专案”11名被告人依法判决。审结职务犯罪11件12人,邀请2200余人次党员干部和代表委员旁听庭审。依法惩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审理的阳某某危险驾驶案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审结非诉行政审查案件47件。建立“县政府、管辖法院、属地法院”三方联动机制,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8次,有力护航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立法联络点工作,完成94部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集,报送意见建议710条,58条被采纳。紧扣重要时间节点,抓住民俗节日时机,开展普法宣传225场次,覆盖群众7万人次。打造新媒体宣传矩阵,发布普法资讯900余条。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土地、山林、水利“三大纠纷”调处,调解化解相关案件69件。斗江、良口两个派出法庭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积极服务基层良法善治,斗江人民法庭入选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备选名单。开展巡回办案596次。构建“法院+综治+N”多元联动解纷机制,打造“琵琶弹唱调解法”“四碗油茶解纷法”“鼓楼法庭”等多元解纷品牌。向全县112个行政村发出完善村规民约倡导文明婚俗的司法建议。调解化解纠纷5107件,调解率较上一个五年增长8%。联合调解逾期办证系列纠纷,案例入选最高法多元解纷案例库,多元解纷经验被多家国家级媒体宣传推广,吸引东盟国家法官、检察官研修班学员连续两年到访观摩,有力推动区域司法协作迈上新台阶。


办结涉企审判执行案件5712件,执行到位18184.04万元。推动1012件涉企民事案件先行调解,平均用时6.39天;推动387件涉企执行案件达成和解,帮助企业实现债权4225万元。建立“4+1+N”商会人民调解综合法律服务机制,案例入选全国工商联2024年百佳商会调解典型案例,典型做法入选《全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协同实践案例》。创新法官进茶园、进茶城、进茶协“三进”司法服务。审结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12件,清理债权债务12637万元。开展“送法进企业”155次。

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审结5件7人。审结金融纠纷527件,执结案件357件,实现债权4526.19万元,金融纠纷较上一个五年下降16.61%。审结商品房预售纠纷1100件。

审结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241件。在程阳八寨景区、丹洲景区设立“生态旅游巡回法庭”,为程阳八寨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及三江生态旅游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审结民事案件9479件,民事调撤率53.88%。审结住房、就业、教育、医疗、消费、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1980件。审结家事案件1787件,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7份。调解化解劳动争议纠纷311件,追回劳动报酬216.38万元,建立劳动争议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办理司法救助103件,向146名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365万元。办理信访案件55件,办结率100%。

执结各类执行案件6675件,执行到位28447.51万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38人次,限制高消费2150人次。网络司法拍卖成交307件,成交额4464.87万元。依法对61家企业采取柔性措施。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81件,审慎审结民事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1602件,累计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责任告知书》《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2709份。开展“法治进校园”“法院开放日”“关爱留守儿童”等系列活动168次,覆盖4万人次,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开展判后回访帮教1000余次,救助困难未成年人21名,发放司法救助金72.7万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例入选《广西残疾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获中央政法委机关刊物《长安》杂志刊登。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规定和文书阅核制,加强“四类案件”识别监管,院庭长办理案件11505件,占全院办案总数的62.34%。健全全员绩效考核机制,严格规范员额法官遴选和退出机制。117篇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获国家级、区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深化数字法院建设,建成并投入使用具备“一站式”诉讼服务功能的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集中扫描中心和集约送达中心,累计办理网上立案审查4463件,网上送达7529件。
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建立季度数据会商和月度审判态势分析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加强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完善立审执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连续三年达标率100%,获评全市法院绩效考评先进单位。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全院3个党支部全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党支部。打造“党旗引领,法治添侗能”党建品牌,党建与业务融合典型做法获市、县直机关工委推介,品牌案例获评县直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十佳案例”。

坚持开展全员岗位培训,组织参加“政法大讲堂”“法院大讲堂”等培训145场次6720人次。创建“党建引领,‘青’力‘青’为”品牌,定期举办业务技能大赛。有4篇案例入选全国、全区法院优秀案例,3篇论文在全国、全区法院学术讨论会中获奖,1个庭审获评全区法院“百优庭审”。

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填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干警主动填报有情况记录1472条。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审务督察。推进清廉法院机关建设,开展廉政教育38次。荣获“柳州市文明单位”称号。

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8人次,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1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座谈调研等31次。支持、配合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7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944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836条。
来源 | 审管办(研究室)
编辑 | 王 睿
一审 | 王 睿
二审 | 李成敏
三审 | 陈元儒

别忘了点赞+在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