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检察职能助推法治襄城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积极维护刑事司法公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件,撤案7件,纠正漏捕17人、追诉漏犯20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对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0份;对社区矫正管理中违法违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
二是努力维护民事行政司法公正。坚持裁判结果监督和审判程序监督并重,受理民事申诉25件。对申诉无理的,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会同法院共同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维护生效裁判权威;对申诉有理的,提请民事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对民事审判及执行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件。聚焦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领域虚假诉讼开展专项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份,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是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英雄烈士保护、校园食品安全等专项活动,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0件,立案4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6件,行政机关回函和启动整改率达94%。做好绿水青山守护者,针对南渠真武段居民片区没有排污管网,生活污水直排南渠的问题,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履职,新建污水收集井和化粪池,解决污染“病根”,同时解决居民排污难的“烦心事”。

治理后的南渠
四是切实加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保护。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4件,起诉5人,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安装在岘山绿道、习家池、唐城等人流密集、使用频次高的自动售货机开展专项巡察,针对自动售货机未张贴“身份证”,可能导致消费者维权难,职能部门监管难的管理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排查,约谈经营者,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五是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推行“捕、诉、监、防、护、帮”一体化司法办案模式,引入12名专业司法社工参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依法附条件不起诉3件6人,通过监督考察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深入贯彻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在辖区55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实现校园安全专项法律监督全覆盖,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校园性侵强制报告、女生宿舍封闭管理等制度。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检察长带头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13名检察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余场,受教育师生达万余人。

襄城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晶为襄阳四中义教部学生讲授法治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