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物业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消防安全、督促无果后清理楼道杂物不构成侵权。
这一判决,厘清了长期困扰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楼道杂物清理难题,为物业依法履职“撑腰”,也为业主的公共利益“护航”。
楼道、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本是发生紧急情况时的“生命通道”。然而,在不少小区,楼道被鞋柜、纸箱、旧家具等各类杂物“占领”的现象屡见不鲜。
一方面,部分业主认为公共区域自家有权使用;另一方面,物业面临两难——不清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强行清理,又可能被指责“侵权”,甚至被告上法庭。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案例,为这一问题提供了明确的司法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以高质量司法守护高品质生活”。这起案例正是这一理念的生动实践——司法不仅要定分止争,更要通过明确规则,引导社会形成良好秩序。
楼道虽小,却关乎千家万户的安全与便利。这起判决向社会释放了明确信号:公共区域不是“自留地”,消防安全不容“打折扣”。物业依法履职有司法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亦受司法保护。
干净的楼道,是安全的保障,也是文明的习惯。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判例,既是对物业依法管理的支持,也是对全体业主公共意识的引导。
期待在清晰的法律规则指引下,物业与业主能够形成良性互动,共同守护好家门口的“生命通道”,以一个个小环境的改善,汇聚成高品质生活的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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