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同刑辩
本公众号第801篇,2026年第27篇
律师观点.✎

柯锦雄
3月9日,最高院院长与最高检检察长分别向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刑辩律师照例非常关注报告当中的刑事部分,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及,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6.4万人,提起公诉140.4万人,同比分别下降11.7%和13.9%。84.8%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自愿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6.9%。从数据上看,刑事业务整体出现萎缩的情况。而且审判阶段的辩护难度也越来越大,依法宣告294人无罪,法院宣告无罪率进一步下降,引起了不少刑辩律师的关注。
但活得干,饭得吃。即便整体业务出现萎缩,内卷竞争加剧,还是可以从两高工作报告的数据当中找到未来业务的重点方向以及能力要求的改变。
首先职务犯罪会是未来的重点,争议焦点在新型腐败方式的既遂认定上。检察机关去年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05万人,起诉2.9万人,同比分别上升10.8%和20.5%。审判机关去年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6万件4万人,同比增长22.4%,上升趋势十分明显。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检察机关起诉行贿犯罪3292人,同比上升7.3%,审判机关审结行贿犯罪案件2724件3235人,同比增长10.1%。这意味着以往司法实践中,行贿人以配合指控受贿换取不起诉的机会正在减少。
与此同时在职务犯罪打击重点上,两高工作报告都提及了预期收益、约定代持、政商“旋转门”等新型、隐性腐败犯罪。与传统直接受贿的手段不同,新型、隐性腐败犯罪手段更隐蔽,查处难度更高,这也导致这类腐败案件多言词证据,少客观证据。这类腐败方式的重点辩护方向除了行为有无的无罪辩护之外,在量刑辩护方面会重点关注既遂的认定,比如一些完全超出行贿人能力的承诺是否能够认定为既遂。
其次经济犯罪重点会在金融领域,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去年检察机关加大惩治经济犯罪力度,起诉13.7万人,非法集资等犯罪,审判机关审结相关案件1.1万件2.2万人,虽然同比下降0.6%,但是检察机关联合金融监管总局等依法治理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参与打击非法集资等专项行动,起诉金融犯罪2.5万人。另外,去年金融领域的反腐败力度明显提升,特别是涉及到证券市场,检察机关会同中国证监会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起诉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发行等证券犯罪418人。
第三利用网络以及虚拟货币的新型犯罪会是未来打击重点。最高法工作报告显示,过去五年审结危害网络安全犯罪案件9326件2.2万人,较上一个五年增长158.5%。惩以虚拟货币为媒介洗钱、逃汇等犯罪,协力防范非法跨境转移资金。最高检同样提到,加大反洗钱力度,起诉利用虚拟货币、地下钱庄等实施洗钱犯罪3259人。虚拟货币涉及到网络、金融、外汇等多领域,电子证据的审查和质证会成为考验辩护成效的重要环节。
业务转变的趋势也意味着律师能力要求的重点改变。第一,从犯罪转变趋势来看,律师复合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由于金融领域犯罪涉及到大量经济学以及金融学概念,需要律师具备金融思维、财务思维,再加上虚拟货币等犯罪手段,律师需要懂电子证据。经济犯罪大量涉及到的还是民营企业,很多时候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情况,这时候往往也要求律师能够企业管理、能从影响企业经营、营商环境的角度争取有利结果。
第二,法院宣告无罪人数下降,但是检察院不批捕、不起诉、监督撤案的人数上涨,刑事辩护重点从庭内转移到庭外。这进一步突现了以往“黄金37天”的重要性,不管是刑辩律师还是家属或者当事人,在遇到刑事案件的时候,一定要树立一个信念:首战即决战。所以对于刑辩律师来说,能力要求的重点就会变化。
既然庭上怎么发挥都只能争取到294人的无罪,而且认罪认罚率高达84.8%,庭审技能已经不是评判律师能力的唯一指标了。
一是要求具有侦查阶段的盲辩能力。由于侦查阶段不允许阅卷,再加上侦查活动的特性,律师调查取证面临干扰侦查的风险,因而这一阶段律师只能通过会见了解案件情况,这就带来第二个能力要求,会见能力。
二是会见发问与分析的能力。律师需要通过会见了解案件情况,侦查方向,重要的是通过发问找到当事人无罪的辩点。会见能力不仅要求会发问,同样也要求律师能够分析辨别当事人所讲内容是真实度和完整度。
三是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能力。整个刑事诉讼流程当中,只有开庭才是控辩双方对抗的场域,而绝大部分程序当中,实际是律师与司法机关沟通的过程,比如侦查阶段,律师就需要与办案人员以及检察官沟通,审查起诉阶段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审判阶段与检察官和法官沟通。当刑事辩护的争取无罪的最佳机会在审判阶段之前,这等于是说,沟通的场域远多于对抗的场域。
第三,庭外辩护以及程序辩护会是重点着力的方向。虽然现在进行庭审实质化改革,以审判为中心,但是从最高法的工作报告来看,庭审的功能已经发生变化了。未来想要实现好的辩护效果,庭外辩护应是重点的突破口。而且庭外辩护并不局限于法律范畴,也不局限于公检法三家机关,引入外力推动案件僵局处理,通过控诉、举报等手段增加博弈筹码会越来越多发。由此也会带来一个变化,就是程序辩护越来越普遍,以时间换空间,增加与公检法三家机关沟通的时间,以拖待变也会是一些案件常用的手段。
总之,新形势下刑事辩护对于律师的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单纯地法律思维已经不足以应对复杂的案件处理。律师需要具备多元思维,全局把控的能力,能从更高维度制定最佳的辩护策略,而不仅仅只是从法律角度。能够动用更广泛的资源,增加自身协商的筹码。
文章:柯锦雄
编辑:孔雨欣
审核:郑 彤

柯锦雄律师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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