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海晏县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升报告质量,落实各医疗机构主体责任,5月19日至27日,县卫健局联合疾控中心、卫生执法大队、县医院传染病专干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覆盖了1家医院、1家妇幼保健站、5家乡镇卫生院及12家诊所,共计19家单位。重点围绕传染病报告的组织管理、制度落实、依法履责、质量控制及信息安全等方面展开。
此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制度与组织管理:监督部门重点检查各医疗机构(包括医院、妇保站、卫生院、诊所)及采供血机构等单位的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建设、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以及疫情报告履行情况与报告质量控制情况。机构职责履行:检查疾控机构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疫情风险评估职责情况,以及主动收集、分析、调查、核实疫情信息与报告情况。首诊负责与依法报告: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报告法定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传染病,全面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要求。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检查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使用部门及个人是否建立数据使用登记与审核制度,明确禁止利用传染病数据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严禁对外泄露传染病患者个人隐私信息。
县疾控中心作为技术指导机构,全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业务指导、管理与技术培训,组织落实管理规范与方案,并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管理制度。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同步对各医疗机构开展了传染病信息报告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宣传与指导。
通过本次联合检查,进一步压实了各医疗机构的报告管理责任,增强了依法报告和保护患者隐私的意识。下一步,县卫生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跟踪复查,确保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规范、高效、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