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检察 | 奉新县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请您审阅
9月24日上午,奉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文峰宾馆会议中心召开,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刘智代表该院在会上向大会报告工作。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11件12人,起诉15件16人,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助力精准脱贫,选派2名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提供帮扶资金56万余元,争取项目资金210多万元,帮扶的25户贫困户按期脱贫。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审查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86件147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4件。
出台《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九条措施》等系列文件。办理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经营等案件17件32人,为诚信经营提供了法治保障。依法区分罪与非罪,避免情节轻微及无辜企业受到刑事追究,对4名企业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主动走访企业200余次。
2016年至2017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件18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8人。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圆满完成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门转隶工作。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件4人,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3件。
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710件855人,提起公诉1098件1566人。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68件208人。依法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起诉232件314人。严惩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330件338人。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案件625件774人。
积极开展“六清”行动,共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7件96人,提起公诉14件93人,改变管辖3件3人。特别是在办理省、市检察院挂牌督办的罗某兄弟等40人涉黑案件中,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班,仅用43天就提起公诉,且所有涉案人员均作出有罪判决,是全市第一起未办理退补手续的涉黑案件。2020年受理审查批捕、起诉刑事案件为近3年最低,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呈明显下降趋势。
选派18名检察官联系各乡镇建立“一乡镇一检察官”制度,工作经验被新华社《高管信息·江西》刊登推荐。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75人次,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群众满意度100%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发放救助金25.67万元。
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0件22人,起诉16件20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帮教120多人次。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16名检察官受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60余次,覆盖学生12000多名。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件、撤案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45次,纠正漏捕21人、纠正漏诉64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违法案件5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2件。
不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实效,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0件。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2件,执行监督案件17件。加强行政检察,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有效化解实质性行政争议2件。
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0条,立案7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6份,行政机关回复率、采纳率均为100%。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筑牢政治忠诚。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市实施细则,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60余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妥善处置网络舆情,牢牢守住意识形态阵地。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党建+”工作,促进党建与“四大检察”高度融合,承办了全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并作交流发言。2019年党总支被宜春市委授予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强化司法办案责任,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先后两批遴选员额检察官18名。突出司法亲历性,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成为常态。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11个科室整合为5个部门,业务机构职能和人员配置进一步优化。
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狠抓素能培训,积极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700余人次。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平台,强化政治理论与检察业务学习,有效提升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
召开廉政教育大会17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强化检务督察,开展节假日专项督察活动35次、组织日常检务督察活动370余次,制发督察通报70余份。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集中学习20余次,专题警示教育5次;查纠整改顽瘴痼疾问题96个,为群众办实事61件,建章立制12项。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规范司法办案行为。
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0次,持续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进一步改进检察工作。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支月英老师到我院视察、调研、座谈9次,走访各级人大代表800余人次。办理代表意见建议48条,并一一跟进、逐条落实。
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16次,参与公开听证23件次。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工作信息500余期。推行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113条、重要案件信息795条、法律文书1205份。
五年来,该院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学习强组”、全市“一对一”对标竞赛活动优胜单位等市级以上集体荣誉13个,26人次获得“全市十大法治人物”、“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市“十佳检察官”等市级以上表彰。
全县父老乡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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