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小区议事规则规定,于2025年7月28日至8月24日召开2025年业主大会会议,就小区相关公共议题进行讨论表决。
二.使用公共收益22085元,购买155具太阳能灭蚊灯,安装于小区园林(B区100具,C区20具,D区15具,E区20具)。
三. 依照2015年业主大会会议决议,使用公共收益42000元维修BCDE区30户飘窗漏水(B区4户,C区5户,D区11户,E区10户)。
四.使用公共收益7600元,更新B区2组垃圾桶站。
五.使用公共收益3500元,更新B区3具损坏健身器材。
六.使用公共收益23000元,更新C区7组铁艺造型。
七.使用公共收益93125元,更新D区东门外地砖。
八.使用公共收益8510元,更新E区西门24延米铁艺围栏。
九.监督物业公司申请使用国债补贴及公共维修资金,于2026年1月份完成更新DE区28部老旧电梯。
十.监督物业公司申请使用国债补贴及公共维修资金,更新BCDE区93部老旧电梯(预计2026年9月份施工、12月份完工)。
十一.监督物业公司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于2025年11月份完成B区1、2、15、16、17号楼,外墙腰线、GRC造型、阳台抹灰层大修工程。
十二.监督物业公司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大修B区3、5、6、7、8、18、19、20、21号楼,外墙腰线、GRC造型、阳台抹灰层(预计2026年9月份完工)。
十三.协调物业公司、热力公司完成BCE区4处暖气主管抢修,保证冬季达标供暖。
十四.2025年度发布业主委员会公告16次,告知业主小区发生之重大情事及业主必须知情之物业管理事项;发函物业公司、居委会共计19次,协调物业管理有关事项;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12次、参加政府部门及社区居委会组织会议10余次,商议协调物业管理问题;会见及接听业主电话2百余次,处理各类事情1百余件。
十五.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牌位及公共区域租赁收益,2025年度共有60份公共区域租赁合同,总收入1335441元,税后与物业公司73分成,实际收入892084.88元,支出334141.55元,历史结余3363670.15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结余3921613.48元(B区2510476.49元、C区805229.74元、D区142784.16元、E区463123.09元)。